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其中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了重要调整,旨在打破“一放了之”的困局,强化“以罚促改”的教育效果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划清法律边界。
为有效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趋势,破解“惩处难、教育难”的现实困境,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行为引导,12月5日上午,由共青团怀远县委员会、县公安局团委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共同举办的“12355·怀青护苗”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讲座在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成功举行。

活动在轻松而富有思辨的“是与非”快速问答互动中拉开序幕。主持人通过一系列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情景题,引导同学们初步思考行为的边界,现场气氛热烈,同学们争相举手,在思辨中悄然播下了法治的种子。宣讲环节中,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常人贝作为主讲人,为在场的师生带来了权威、细致的新法解读。常主任结合具体案例,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新法的修订亮点,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新规定。他强调,新法并非简单地“加重处罚”,而是更注重教育的功能和挽救的目的,旨在通过明确的法律后果,帮助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,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。

为了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,活动特别设置了“快问快答”环节。在一问一答的“交锋”中,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可感,法律的“红线”深深印刻在同学们的心中。
活动的最后,在县公安局团委书记张尔璇的带领下,全体参会学生举起右拳,进行了庄严的集体宣誓。“自觉学习法律,恪守行为规范,明辨是非善恶,远离违法犯罪……”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报告厅内回荡,彰显了怀远青少年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坚定决心。

共青团怀远县委员会始终致力于青少年权益维护和法治教育工作。此次联合县公安局团委开展专题宣讲,是“12355·怀青护苗”品牌行动的深化实践。团县委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,继续联动公安、教育、司法等部门,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,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将法治的种子撒播进更多青少年的心田,共同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坚实防线,为青春保驾护航,助力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!